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时间:2018-01-15 来源: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秀萍、蔡红梅、于洁、于华申请继承程洪英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 于庆斋(蔡红梅)
不动产坐落:旧镇路11号3号楼1单元1层东户,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56.3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联系方式: 0538-8938313
公示单位:泰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