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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16年上半年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时间:2016-08-23     来源:规划科

今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方针政策,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坚守红线,保护资源措施进一步强化。一是扎实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从2015年开始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我市是国家直接管理审批的全国106个城市之一,首先在泰城周边开展划定工作。国土资源部要求我市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2万亩。经过市政府多次研究,并提交举证材料,我市中心城区拟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图斑面积1.08万亩,占国土资源部下达图斑面积的20.93%,已于今年3月18日通过国土资源部会审。4月1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视频会议,泰安市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受到省政府王书坚副省长、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张璞局长的充分肯定。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确保优质耕地优先划入的条件下,也为我市未来发展合理预留了建设用地空间。今年上半年新泰市、肥城市基本完成划定工作方案,宁阳县、东平县正进行方案完善修改,目前已经通过国土厅、农业厅专家论证,划定成果于近期上报省厅。二是下达了2016-2020年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今年,省政府将“十三五”前三年度(2016-2018年)市级政府耕地目标分解下达我市,我市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为耕地保有量52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70万亩。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6-2020年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62号),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县(市、区)政府,明确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和土地整治任务指标负责,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现有耕地面积547万亩,基本农田面积474万亩,人均耕地0.98亩。三是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完成了3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泰市西张庄镇、翟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宁阳县泗店镇岱岳区范镇项目,肥城市仪阳镇、东平大羊镇项目)的验收工作,整治项目总规模15.3万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3.8万亩,新增耕地8944亩,我市是全省第三个全面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验收的市。完成35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115个项目已完工。批复占补平衡项目23个,整治规模20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91公顷,验收项目13个,整治规模488公顷,新增耕地83公顷。验收增减挂钩项目4个,新增耕地面积259亩,安置占农用地面积127亩,建新区面积131亩。四是认真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今年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我市进行土地例行督察,我市制定了《2016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迎接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督察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对全市2015年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进行自查,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通过积极与济南督察局进行对接举证,努力减少违法违规用地认定的数量和面积,共举证销号194宗,面积2134.5亩。对例行督察反馈我市的1277个违法图斑,加大查处力度,坚决进行查处整改。截止7月底,已拆除整改到位图斑112宗,面积1004.85亩,耕地448.8亩;正在整改的图斑1154宗,已立案查处的786宗,结案368宗,下达处罚决定书715个,收缴罚款555.77万元,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40人次,移送法院143宗,移交公安机关1宗。下一步需要整改到位的813个,面积3820.5亩,耕地1324.35亩。五是落实国土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制止、查处工作负总责,联合执法机制成员单位制止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共同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了国土资源管理“大家管、大家用”的转变。

(二)保障发展,服务大局成效进一步凸显。一是积极做好用地报批工作,服务项目建设。2016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农用地计划指标6687亩,远远不能满足我市强劲的用地需求。面对困难,不等不靠,积极作为,采取预支指标、单独选址、争取列入省重点、争取工矿废弃地试点等多种有效措施,确保了好项目、大项目、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年初争取到预支指标656亩,有效保障了全市急需和民生项目落地。截至目前,已上报建设用地6633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449亩。共批复用地面积5651亩,其中农用地5045.144亩。同时,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开展土地利用规划修改。为切实做好东平湖库区移民避险解困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东平县三个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局部修改、调整方案共计1044亩,保障了库区移民避险解困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合法性。同时,为确保泰山区、徂汶景区、s31泰新高速泰安东互通立交桥改造工程等重点区域项目用地,对泰山区、徂汶景区规划进行了修改。二是土地储备经营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提高土地储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各区储备机构、各投融资平台的指导和协调,积极主动服务于各指挥部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储备经营工作稳步推进,保持了泰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确保了政府收益。上半年,城区储备存量土地24宗,面积1559亩;征收储备土地16宗,面积2066亩;完成控制储备土地面积1000亩;出让经营性土地13宗、面积676亩,实现出让金12.2亿元。三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认真实施《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和有关规定,上半年市本级新增监管项目15个,面积648亩。完成城镇空闲土地核实工作,对784宗、47135亩疑似空闲土地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全市实有城镇空闲土地540宗、30585亩。针对空闲土地的产生原因,正在严格按照要求逐个批次、逐个项目制定整改措施和盘活利用方案,并分门别类进行处置。加强用地预审,上半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3宗,核减规模1000余亩。四是做好土地供应工作。编制完成2016年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泰政发[2016]17号文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供应计划总量10070亩。截止目前,市本级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3宗,面积2917亩。五是积极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成立市国土资源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市扶贫办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三)加强监管,矿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受理采矿权各类报件13宗,办结率100%。通过下达采矿权登记补正通知,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70万元,上半年共计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960万元。积极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了采矿权网上交易,截至目前已成功网上摘牌交易采矿权两宗,成交金额730.7万元。二是深入推动科技管矿工作。进一步做好了省、市两级发证采矿权科技管矿工作,积极配合项目承担单位,完成了矿山资料收集工作和前期准备工作。积极落实项目资金,在省厅拨付资金的基础上,向市财政局争取地方配套资金377万元。通过年检、考核深入实地督促各县市区做好科技管矿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目前,新泰、肥城、东平已完成科技管矿平台建设。

(四)开拓创新,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做好“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在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项经费前期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目标,凝练提出一批事关全局、意义长远、带动性强的项目,进一步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对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目前规划已通过省国土厅组织的专家论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由市政府颁布实施。二是数字宁阳和东平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招投标工作设计方案已通过评审,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外业航飞已完成,正在进行调绘数据整合和设备采购调试,确保2016年底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开展行政挂图印制出版工作。目前,东平、宁阳、新泰、岱岳区已完成并印刷出版,肥城已完成编撰工作,近期将印刷出版,泰山区完成样图审核工作。在县(市、区)全面完成的基础上,泰安市行政挂图也将于近期印刷出版。

(五)以人为本,群众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一是高度重视地灾防治工作。市政府印发了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局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中心,各县市区局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市、县、乡、村层层签订了防灾责任书。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排查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区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实行汛期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巡查人员登记制度,定人定岗定责,严格落实各项避险措施。二是全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省厅要求2016年9月底前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面运转,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2017年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组建和业务开展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市政府和市编办文件要求,20151218划转38人成立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已完成了机构注册、法人登记、办公用章刻制,在泰城城区设置了4个办事大厅、41个办事窗口。编制经费预算3000余万元,目前市财政已落实启动资金100万元。加快档案移交工作,目前林业部门档案已移交,房管部门档案正在积极协调移交。对土地、林业、房产业务进行梳理整合,完成9大类、42大项登记业务的流程再造,编印了《市区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健全不动产登记工作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了14项管理制度,编制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度手册》。启动了土地登记,今年310日开始,原市区土地登记工作交由登记中心办理。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土地登记业务1720宗。三是加强地籍管理工作。认真做好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组织上报和整改、完善工作。在组织各县市区认真开展土地变更外业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数据库建设和成果汇总上报工作。根据省厅对我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及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成果的审查意见,督促各县市区划分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将整改后的成果上报省厅。认真开展我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市级汇总工作。目前,各县市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已完成,成果已经省厅上报国土资源部,全部通过审核。 

二、下一步打算

(一)努力拓展用地空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节约集约”的原则,确保重要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扶贫脱贫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用地。充分利用综合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政策,进一步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农村空闲地、工矿废弃地等资源。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不断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进一步落实用地承诺、分期供地、批后监管制度,有效防止低效闲置浪费土地问题的发生。深化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注重节约集约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建设用地征收工作,提高征地报件质量和报批速度,为市重点项目做好用地保障。精心组织增减挂钩、综合整治、废弃地复垦,努力开拓建设用地新空间。抓好储备出让计划的落实,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

(二)强化耕地保护措施,坚守耕地红线。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完善耕地保护工作措施,做好迎接十二五耕地保护考核工作。组织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划调整工作,抓好泰城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任务落实,将拟划入基本农田的地块列入高标准农田整治范围,按时完成“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任务。完成十三五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完成。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的实施,年底以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给我市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加强占补平衡项目立项和验收力度,以满足我市急需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努力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部、省验收,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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